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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营利机构改制涉税问题
请您再补充一下相关问题,A旗下股东是什么概念?请解释一下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是个什么概念?社会团体的股东是个什么概念?
首先,社会团体不能从事营利业务,就不可能产生利润,分红从何而来?社会团体没有股东,就不存在股权转让
根据税务公告2017年11号规定:建筑企业与第三方通过三方协议或者内部授权的方式,由第三方提供建筑服务与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税法明确规定,建筑企业的建筑服务可以由总公司签订建筑合同,分公司收款并出具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签订三方协议或内部授权协议。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以上“投资”行为,其实乃是将房地产销售给被投资企业,对价则是“股权”这项资产(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一样,都是财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