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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现金池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解答】您好!依照现行政策,印花税采取正列举征收,只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示项目征税;相关单位可以对此表依法解释,但不能增加项目。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应税项目包括“借款合同”,但仅限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即一方金融单位、一方非金融单位;双方非金融单位或者双方金融单位都不算。
按照您的描述,银行只是管理者,而借贷双方分别为“一家公司”(是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其他公司(包括他们的总分公司主要向其获取短期资金支持),则其皆为非金融单位(否 则也用不着银行管理了)。因而上述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缴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