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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上海自贸区的一家公司的货物,货物从日本母公司直接发货,我们自行报关,货款打给上海的贸易公司可以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4-12-03 17:15
上海自贸区的公司向日本公司进口货物,你公司再向上海自贸区贸易公司采购,由你公司自行报关进口,货款打给上海自贸区公司,可以的
我的理解是,2025年不足500万,2026年改造后超过500万,尚且适用此政策;而2025年就有500万,更新改造之后更加多的,那么更加适用这个政策了。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不需要转出,不属于进项转出的情形。
首先需要明确: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中,从未有过“土地使用税不足0.5平方米不征收”的规定。你提到的这个规则,很可能源于个别地方的征管细则。需要确认您所在省市是否有类似“0.5平方米不计税”的地方性规定。如果没有,那么税务局的认定是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