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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机电安装公司,最近新增充电桩运营业务,请问老师,这个业务的收入和成本怎么确认?
铂略会员70589065
提问于 2024-12-25 08:58
比如说,您充一次电,收了人家多少钱,就确认多少收入;当然,如果按次不容易,也可以按月来算。至于相应成本,就是为了取得这个收入,而需要直接付出的支出,比如充电桩折旧;如果需要人工给客户充电,这个人工工资也是成本。
充的电本身,按照“销售货物-电”开票(13%);如果提供其他服务,则按照相关服务开票即可(6%)。
打个比方:张三这个月实际上班20天,有3天没来,所以给他发了20000块,那应税所得就是20000块。所以,这儿不应当有“工资多少、扣了多少,发了多少”的概念,而是实际上了多少天班、发了多少工资这个理念。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不是“画饼”工资,是实际工资。
符合实际情况,合理拆分可以;但为了享受优惠政策,而进行不合理拆分,那是不行的。政策依据方面,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我们来看税法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比如上面案例,如果仓储发生于运输过程之中,则为同一交易,应当从主开票、计税;如果能够分开,二者之发生并无交集,则可各自开票、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