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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机电安装公司,最近新增充电桩运营业务,请问老师,这个业务的收入和成本怎么确认?
铂略会员70589065
提问于 2024-12-25 08:58
比如说,您充一次电,收了人家多少钱,就确认多少收入;当然,如果按次不容易,也可以按月来算。至于相应成本,就是为了取得这个收入,而需要直接付出的支出,比如充电桩折旧;如果需要人工给客户充电,这个人工工资也是成本。
充的电本身,按照“销售货物-电”开票(13%);如果提供其他服务,则按照相关服务开票即可(6%)。
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行程单,但行程单确实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有力证据,建议留存备查。
不属于误餐补助,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您说的情况本身员工就在仓库工作,因此固定支付的每日补贴属于津贴补贴性质,不属于误餐补助性质,需要缴纳个税。
如果公司直接订餐,员工直接享用,这样不需要缴纳个税,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实物福利。
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当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已优化相关功能。扣缴义务人为离职人员申报补发的工资薪金时,需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如实填写"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并勾选"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为"是",同时选择对应的"补发税款所属月份"(即该笔工资实际对应的税款所属期),然后进入"综合所得申报"页面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