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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款
Gwendolyn Baker
提问于 2025-01-13 08:55
这个需要预缴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相关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当然,企业应当就全部业务(包括本地、外地)一并核算,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您要把包括外地业务在内的全部业务进行汇总计算申报,然后可以减除预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