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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公司21年开出的发票,现在对方要求我公司开具红字发票并重新开票,税法规定对开红票年限有要求吗?
Joseph Irving
提问于 2025-01-15 14:47
没有年限要求。但是,必须提示一下,必要要有法定事由,比如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不能无故因“对方要求”而“开具红字发票并重新开票”。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既然当初开了“普票”,说明没有索取“专票”,则不能红冲重开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