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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加工,对方提供材料,我方只提供人工,没有进项,税率是多少,能否开6%?
不能,这是标准的“加工劳务”,适用13%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定义,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是否合理,还需要据实分析。我举个例子,虽然账面亏损,但是B公司如果有一块地,位置很好,现在已经升值了好几个亿(但是这个升值,在账上是不体现的)。那么,我估计A公司就不舍得1元转让他的股权了吧?所以,需要结合公司资产、负债及其公允价值,进行具体分析。
您好:
通讯费的个税问题是总局下放到各省自行制定规章的。
可以参见之前整理的各地相关规定
各地区福利及补贴相关税收法规和要求汇总
www.bolue.cn/researchesV2/137
如果本省没有规定,原则上企业不能为员工承担通讯费,或者说需要作为计税奖金。
关于这个问题,我需要给出一些原则性规定,然后据实分别处理:
一、若因新建某项目、厂房而专门发生的安评、环评费用,则应计入固定资产“设备”或者“房屋”成本。但若于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企业整体安评、环评费用,而不能区分、定向于某一项目(设备)、房屋,则可一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若于某项目、厂房运行期间,而定期发生上述安评、环评费用,则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