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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1-11 15:10
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也就是说,这儿重点在于“年度”,若当年度未享受,则以后年度不能享受;但年内并无禁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这就是为什么您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后,耕地部分通常有一年免税期。
非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等):同样根据上述条例第九条,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9号)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田坎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可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应付账款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三流一致,是指货物(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四流则再加上合同流。
回到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事实。如果货物或者服务,乃是向对方公司销售,发票理应开给对方公司;至于付款,若他人获得对方公司授权,代对方公司支付,并不违反三流一致,因为乃是“代对方公司支付”。当然,建议留存一下相关授权代付协议之类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