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非房地产企业售卖不动产纳税问题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1-12 09:40
问题1:是的。但是,若已开具全款发票,则全额发生纳税义务。
问题2:
(一)这个情况,应当统算。
(二)关于扣除项目
1、地价部分,即当初实际支付金额。
2、房屋部分,依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三)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实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您可查阅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附表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根据实际情况对照、适用。
据了解,因元旦假期顺延,1月份申报期限截止1月20日。
是否缴纳社保和以什么方式发放报酬,需要看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任职受雇关系,需要开具发票给公司,公司支付劳务费用且不需要缴纳社保。如果是任职受雇关系,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且以工资表形式列支工资费用;其二是非全日用工,可以不缴纳社保同时可以只缴纳工伤保险,不缴纳其他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所谓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