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专利权转让开票内容
妙婧小郎君
提问于 2025-11-24 09:17
这属于技术转让,应当开具发票“销售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另外,既然“公司从外部购入一项专利技术”,其实对方也是应当给您开具“销售无形资产-专利技术”才对。)
相关定义,可以参考“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中,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专业技术服务,是指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这样讲吧:从一开始,您向对方提供资金、物料等,要求对方按照您的指示、指令进行研发,这才是研发服务;而且,自始开始,这个研发成果就是您的。
如果对方自行研发完毕,您才去买,那就是销售专利技术。
一、应当通过职工福利核算。
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其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与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无关。
至于这些笔记本发给哪些员工,这个应当能有记录的。
如果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电普票)
客户未入账/未确认:如果客户还没有在系统中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开票方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直接开具红字发票,无需客户确认。
客户已入账/已确认:如果客户已经将发票入账或进行了确认,开票方不能直接红冲,必须由开票方或客户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客户确认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实务建议:即使系统允许直接红冲,也务必提前通知客户,让其知晓原发票即将失效,避免客户误将已被红冲的发票用于报销或记账。
关于“视同销售”是否可以开具发票,并无直接、明确规定。个人以为,既然税务方面“视同销售”,若客户索取,那开具发票应不违反税务规定(因为本来就是税务要求视同“销售”的)。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亦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