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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卖生产设备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1-25 14:17
这属于非主营销售业务,按照其他业务收入(成本)核算即可。(既然乃是为了“转卖”,则应作为库存商品处理——自用才是固定资产。)
采购时
借:库存商品-生产设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这个业务无需纠结,另有专门文件明确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冲减2024年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对于这个问题,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5月13日)答复:企业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