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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1-28 15:36
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还是从关联公司发放”,这个似乎有些矛盾之处。建议您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事实上,这儿的增值税,乃是依照税法发生纳税义务,而非预缴义务,所以不宜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这个科目,而应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至于收入,则可按期来做。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本期)
预收账款(以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只是法定代表人更换,则办理相应注册登记变更即可。主要是工商(市场监管)方面,注册登记以及备案的公司章程都需要变更;另外税务登记也需要变更。并且现在都简化流程、窗口,基本上您去当地大厅就可以全办了。
印花税征税对象,乃是应税凭证,比如合同。
对于销售、采购而言,则其征税对象乃是《买卖合同》以及视同《买卖合同》使用的订单、货单之类。
委托外部加工,则属于《承揽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