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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拆分收入
铂略用户60600215
提问于 2026-01-12 16:08
关于“拆分降低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公布了许多案例,总之,风险很大的。如您所述,显然并非真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己的业务,而是“为了降低税率”,这样真的风险很大。作为老师,建议您需要认真考虑这个风险。
你好,
直接在铂略官网搜索香港税制就能看到一些课程,但基本是税务方面的。
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一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也就是说,总公司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应当包含分公司数据;分公司亦应申报自身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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