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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非公司员工)向企业介绍业务,获取的业务提成开票内容应该是什么?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14 15:35
应当开具“经纪代理服务”发票,并且支付时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不可以。
列于研发费用,必须与研发活动相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也明确这一点:
六、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这些属于电费组成部分,仍视为“电费”即可。既然“平时收到电网的电费发票都是入营业成本”,则仍可如此处理。(当然,亦可将电费用途进行划分,比如办公所用,计入管理费用;用于取得营业收入相关部分,则为营业成本。)
根据2026年10号公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除上述情形外,一般纳税人应当就同一简易计税方法项目的全部应税交易一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可以按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