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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土地、房屋,2026年起,想改用简易计税方法,注意什么?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15 11:29
一般纳税人法定计税方法,乃是一般计税方法;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才可简易计税。比如上述土地、房屋,必须取得于营改增之前,即2016年5月1日之前,才可选择简易计税。况且,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后续如何延续尚需等待新的规定。总之,谨慎为上,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为妥。
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是属于非货币性的实物性的福利,是要并入到工资薪金总额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需要合规操作,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规避个税。
是的,员工是您公司的员工,人力资源公司只是代为缴纳,回执应该是给您公司的回执,凭银行回单,社保缴费的申报表可以税前扣除。
您和甲签订的合同中对于租金和水电费是如何约定的呢?虽然是母子公司,但是俩个独立纳税主体,如果合同中只体现了您和甲的租赁关系,不太合适向乙方支付电费。如果一定要向乙方支付电费,建议与甲指签订租赁合同,再和乙就使用甲房屋过程中涉及的电费支付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