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单位给退休人员报销的医药费、物业费和供暖费能否作为管理费用福利费?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27 15:24
账务处理时作为福利费用没有问题,但是个人认为不能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注:既然已经退休,则与当期取得收入显然无关了。)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举例来讲:您卖了一件衣服(成本150元)给顾客,价格200元;另收1元,赠送一张门票(此门票5元购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1
贷: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13%)196
其他业务收入+增值税(6%)5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其他业务成本 5
贷:库存商品 150
您购买门票时所计入的科目 5
可以,发生实际损失的时候,所得税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需要留存备查发生损失的外部证据。
其实,这就是买了房产,对价则为“债权”,这个其实一样的。买入(抵债)时,涉及契税、印花税;持有期间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账务处理时,先冲回减值准备,计入固定资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