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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本转出会计做账
Joseph Irving
提问于 2026-02-02 14:46
冲销原来的分录,然后重新按正确的金额入账。
没有及时取得红字发票,也应该按实际金额做上述账务处理,发票红冲并重新取得发票后附在原凭证后就可以了。
申报缴纳增值税需要根据实际取得发票来计算,也就是需要按系统中的数据申报。
既然“如果资质办下来了”,那么当然“关联公司之间是否可以进行派遣”——税法只是基于事实进行征税;但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事实。同时,就税务处理而言,关联企业之间定价,应当基于市场公允原则;不能任意高价或者低价,以调节税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这些不是入账的凭证,是留存的证明资料,我理解严谨的合同或明细单章应该是盖上去的,不应该是扫描件。
设备安装属于建筑服务,应该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维护可以开具生产生活服务发票,如果不能划分,从高适用税率,得按建筑服务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