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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行业增值税率调整,在下发公告前已经开具的6%发票如何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03 14:09
这部分发票需要红冲后开具正确税率发票,因为政策是从1月1日执行的。
服务期:2025.7.1-2026.6.30的业务,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属于26年之前应该确认的收入可以开具6%的发票,之后的开具9%的发票,可以在一张发票中体现两个税率。但提示一下,如果26年开具该业务6%的税率,是否之前已经按无票收入纳税申报了,如果没有的话就属于为及时确认收入,会涉及滞纳金了。
我目前有一个版本,也不晓得是不是最新版,发给您了,请参考。
不需要,不征税发票对应事项无需增值税纳税申报。
如果无法准确区分,则应按照比例计算。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