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滴滴打车发票,26年不能抵扣进项了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05 20:40
有人这样说,但我不这样认为。
原文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
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很多人把上面“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解读为仅限于“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才能抵扣。但是,如果真的这样,那直接说“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就行,为什么“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这样在括号外面加上“电子发票”四个字呢?所以,我理解“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意思是“电子发票,其中包含铁路电子客票”,而不是很多人理解的“电子发票,限于铁路电子客票”。
当然,以上皆是个人理解;谨慎起见,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一般不用。按照印花税法规定,只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合同计征印花税,以上“发票扫码查验、发票识别系统,供应商提供系统运维”正常应当不在上表列举之内,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除非对于上述项目签订了诸如《买卖合同》等税法所列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应于销售(营业)收入实现(即货物控制权转移,俗称“发货”)之时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不可以,因为这个发票完全不合规。
“电”乃是一项货物,不是“生产生活服务”,这个发票压根就是错的,不能作为入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