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提问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10 10:49
其实,这属于补偿款分拆,而非销售——上述附属设施、机电设备乃是拆除,而非实物、产权转移。因此,对此无需开具发票,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将其相关损益并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即可。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另举个例子吧:
“如果对方一定要我们喝酒并且开车呢?
对方的意思是不喝酒并且开车就不把钱给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就是这个道理。开不开票,取决于税法,而非“对方一定如何”。至于给钱,则依协议执行;对方不给,可诉诸法律。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所以一条生产线如果包含多个设备,且可以单独有使用价值,应该分别核算,各项设备如果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可以单独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因为总分公司是汇总纳税,所以两种方式没有根本性的区别,但如果反映的更清晰,我觉得还是把款项先拨给分公司,然后双方挂往来由分公司来发放工资更合理一些。
您好,
一、能否照常发工资
可以。
居留许可无法更新,是境外移民局的合规问题,不影响境内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公司作为境内派出单位,本身是这笔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继续按月代扣代缴个税并做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个税是否要全额在中国申报
需要。
外派员工只要还是中国公民,等于户籍家庭经济利益仍在境内。他在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工资属于境外所得。中国居民个人的境外所得同样要并入中国综合所得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