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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运输开票事宜
铂略会员70594855
提问于 2026-02-11 10:02
您好,
免税和零税率发票都是有可能的。
如果提供的是国际运输,有运输工具承运,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税率应为0%,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免税发票,无运输工具承运,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运输发票税率均应为“免税”。
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国际运输服务。根据上述文件,具体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1年买进来”,“当时取得的是普票”,这两个都不构成可以简易计税的理由。其实文件也写了,必须得是“法定不得抵扣”,比如买的时候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是法定不得抵扣,再比如2008年买的,当时购买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而上面两个理由是不行的。
按照上面描述信息,那是不需要再填进去。因为既然人事关系已经解除,那虽然仍然从事相应工作,其身份就是外部劳务了。
库存商品若由股东收回,则涉及视同销售(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实物分红(自然人股东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税务处理。“走未分配利润”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