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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是指哪些?
Jeffrey Rosalind
提问于 2026-02-24 16:12
目前,没有对“直接用于消费”的解释,我个人理解,招待客户餐费应该属于直接用于消费,这种餐费属于维系客户的一项费用,不是对应某项收入的直接成本。会议费中的餐费属于哪一类,要看看会议费是什么性质,如果属于企业承办会议取得收入,对应餐费我理解就不属于直接用于消费,如果就是企业召开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直接用于消费。
房东“扣租客2个月租金(的钱)做违约金”,这不需要开具发票。发票开具范围,乃是源于“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而收取对价”;而此乃是以“2个月租金”作为金额标准的“违约金”,通俗来讲,收这个钱,不是因为租了,而是因为不租了,所以不用开具发票。
至于“付中介1个月租金(的钱)”,这就要看性质了,是中介费,就要开票;是违约金,就不需要。
“主要是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服务”了,不就是开车把人或者货从一个地方拉到另一个地方吗?难道还提供什么别的服务?毫无疑问,您的理解完全正确、十分准确,就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9%。
其实,据我了解,上月“变化”其实并不大,只是整合了“生产生活服务”,再把原先“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改成“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具体编码也没变。至于其他货物,更是没有变化的。至于您说“不同选择”,可能原本就有这个情况,并非“开票编码变化”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