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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处置不良资产问题。
含景酱
提问于 2026-02-27 20:43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转让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该笔不良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借贷方差额,若转让价低于账面价值)
贷: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该笔不良资产的账面原值)
贷: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借贷方差额,若转让价高于账面价值)
转移债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交易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能开具发票。
如果对于您接收债权再处置,目的是赚取债权转让利益,我理解按业务实质属于投资性质,损失计入投资收益更合适。
如果是为了完成部分职能或任务,只是通过您公司做一个债权的处置手续,计入营业外支出更合适。
印花税以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项目,作为征税对象。在此表中,产权转移书据包含了“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一项。您的情况,应当属于这一项,因而需要以此缴纳印花税,按照价款万分之三计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事实上,这儿的增值税,乃是依照税法发生纳税义务,而非预缴义务,所以不宜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这个科目,而应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至于收入,则可按期来做。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本期)
预收账款(以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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