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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遣人员帮异地员工做饭属于与公司有关的合理支出吗?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3-04 13:39
上面提及“食宿等费用高管自行承担”,那么对于其中“食”的部分,具体是怎么承担呢?就是说,高管把饭钱交给谁呢?
不是的。在A公司任职人员去异地给A公司高管看孩子,做饭,才能作为福利费入账、税前扣除;在A公司任职人员去异地给B公司高管看孩子,做饭,A公司不能税前扣除。因此,如果高管同时任职于A公司、B公司,则需要对此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关于费用分摊,属于事实层面,应由企业、人员自行取证、证实。“为该高管个人服务”,不能以此确认为A公司费用;必须将高管为A公司服务的部分,才能确认为A公司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