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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中智代发工资代办社保公积金个税,应当获取哪些外部凭证作为费用支出企业所得税扣除佐证材料
容庆生
提问于 2026-03-06 10:25
其实,对方只是“代发”,员工还是您公司员工。比如您公司给员工发工资,那入账凭证包括工资表、银行流水等。这儿也是一样,您可以正常制作工资表,然后因为“代发”,所以向对方要一下发放工资的流水(原件或者依法转换复印件)。
这不是一种情况。劳务派遣,人员属于派遣方(实际发工资),而非用人方;您这个正好相反。至于“劳务外包”,并非税法术语,需要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除非“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分公司就就其纳税义务自行申报、缴纳。
上面说的这400块钱,是谁给谁钱?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提供代理服务,是招标方选取的,但因为合同有约定是由中标单位承担,就可以理解为虽然招标单位选择了代理机构,但一旦中标就算是代理机构为中标单位提供了相关服务,那开票给中标单位就是正常的了。
否则如果中标单位承担款项,确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入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