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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税法--开票税率
铂略用户60601963
提问于 2026-03-13 16:18
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对于买赠而言,其实无需单独视同销售——但需要在同一发票开具。否则,若不体现于同一发票,则非买赠,而是单独赠送了,那就需要视同销售了。总之,您需要与客户沟通一下。当然,沟通是否顺畅,也在于市场:如果他非买您的不可,那他就容易接受您的看法;如果您非常想卖给他,利润比视同销售税金高的话,那就可以接受客户要求。
确实,所谓“永久使用权”,只是一个文字游戏,其实就是产权转移了。那么,销售软件产品,则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
一、“对于硬件上门维修”,属于“加工修理修配”服务,适用13%税率;至于“未更换零件”,不影响修理修配认定。
二、这种可能涉及硬件;如此,则属于混合销售,依其主要目的确定税率。比如说,干了数据处理的工作,涉及硬件只是为了干这项工作,而非单纯销售硬件,则主要目的为数据处理。考虑到增值税法刚刚实施,实务中缺乏案例借鉴,谨慎起见,对此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可以。
只要能够证明员工属于公司(比如工资表、劳动合同)且公司支付此项费用(比如银行流水),则可认定属于公司费用,可以报销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