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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缴纳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3-20 08:48
印花税乃是正列举征税,只就税法明确列举项目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依照税法规定,财务咨询(服务)不在印花税征税范围之内。况且,之前“ (1989)国税地字第34号”文件也明确,“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总之,上述情形无需缴纳印花税,也就不存在后续问题了。
按照销售设备具体类别开票即可(感觉“土建设备”似乎不是标准名称);至于开票金额,则根据实际收款金额。
不需要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所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五)转让因自身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应收账款等债权(不含有价证券);
这个按税法规定是必须代扣个税的。建议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