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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道站及内设控制室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3-20 09:10
一、上述图片,需要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第一条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若“未区分设备价值及房屋价值”,应当予以区分,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是的,就是涉及这三个地方。但是,“视同销售成本10000元,视同销售收入10000元”,这两个地方没有问题。关于业务招待费,则将此项一并纳入,一块儿计算调整即可,而不一定是全额调增。
如果只有两个月,这个确实属于“临时”性质,可以不用缴纳社保,按照劳务费用入账,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入账。
从您描述来看,您这边可能并非故意“买票”。但是,大概率下,税务局推送疑点是正确的。那么,最可能的情况就是:给您开票的甲,但实际卖您货的是乙。当然,这个情况,您这边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但无论是否知道,就跟收到假币一样,肯定是不能用了(就是这个发票不能抵税了)——有人会说,我们不知道啊,正因为不知道,所以只是不能用;如果知道,那就不止是不能用而已了,要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跟不知道收到假币和故意收假币的区别一样)。
这个时候,您可以联系一下供应商,是否存在票货分离的情况;也可以直接与税务机关沟通一下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