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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个公司两个主税率
铂略用户60600215
提问于 2026-03-26 12:49
可以同时存在,属于兼营。
需要分开核算,不管合同还是账务处理都需要分开明确各自的收入金额,支出也能对应核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二、(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单就“实收资本弥补亏损”,以下会计分录即可,也不涉及税费:
借:实收资本 881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81万
但是,考虑到您提供信息不全(比如,资产负债表左侧490万,右侧只有169万,这样并不平衡),可能会有歧义,必要的话您可提供全部财务数据再看看。
债资比主要的影响就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需要对超过债资比的利息作纳税调增处理。
如果属于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以下2种情形,不受债资比的限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①企业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
②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所以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了解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合规纳税调增,如果属于上述不受债资比限制情况,应该留存备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