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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废车的计提折旧月份。
语柔殿下
提问于 2026-09-22 15:34
既然“拍卖事故车是在9月份收款”,那就应当计提折旧至9月。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虽然您前面用了“车辆报废”这个措辞,但既然还能“拍卖”,那其实这个车还是在的,直到9月确实卖掉。
如果净化板是厂房达到预计使用必须的步骤,应该计入厂房价值,对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3%专票,您可以抵扣。
您说要专票加8.5个税点,这个不太符合常理,增值税为价外税,如果开具3%专票,在不含税价格基础上加3个点税款就可以了。
客户要求是对的。每当交付节点,即应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同时发生纳税义务。
一、需要区分生产部分和办公部分,前者计入制造费用,后者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二、因为“发票开具一张总额发票”,土地、厂房可以不作区分,一并作为固定资产。
三、关于“办公家具和部分设备”,按照会计原则,其实应当从您实际花的钱里面拆出这部分价值,单独入账。
四、上述改造,应当各自并入相对应的厂房、设备价值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