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可以参考如下两个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3号)
国家规定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
(一)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职工异地安家费、探亲假路费、防暑降温费、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
(二)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或者发放的困难职工补助等对出现特定生活困难职工的救助性福利。
(三)工作服装(非劳动保护性质工服)、体检、职工疗养、自办食堂或无食堂统一供餐等集体福利。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
“国税函〔2009〕3号”关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也进行了列举,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劳务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项目为“加工服务”;委托第三方购买保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面项目为“人力资源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如果只是签订合同,业务尚未发生,是不能提前开具发票的。
债资比主要的影响就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需要对超过债资比的利息作纳税调增处理。
如果属于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以下2种情形,不受债资比的限制,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①企业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
②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所以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了解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合规纳税调增,如果属于上述不受债资比限制情况,应该留存备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