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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许可
瞿达
提问于 2026-03-29 13:59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转让“技术”、提供“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关定义,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因此,“专有技术许可”,属于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
印花税方面,这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专用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适用万分之三税率;这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列举。
增值税在实施条例中明确需要代扣代缴,但细则还没出来。没有其他的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他一定是要真实的研发活动,起码你要先做企业的自主的立项,然后才对应的发生相关的人员,材料等等这些费用才能做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
你如果是一个初创的,刚是在筹备期的企业,你还没有建立好呢,你是真的进行了研发吗?如果你进行了研发,确实有研发的立项也是属于按项目来进行的归集,那就可以。所以首先要确认一下你的真实性。
文件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文件第五条明确规定: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