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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实际运用?
铂略用户80596686
提问于 2026-04-01 10:38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涉及到以前年度利润调整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调整,但如果影响极为微小,像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我理解,可以直接进入到调整年度的损益,可以不用再去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调整。
财政部会计司在租赁准则实施问答中明确答复: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也规定:“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此题正确处理应为:
首先,进行分摊
向客户A销售商品:
10000x10000/(10000+1000)=9090.91元,这个立即确认收入。
向客户A发放代金券:
1000x10000/(10000+1000)=909.09元,这个作为合同负债,暂不确认收入。
B来兑换商品,确认909.09元收入。
关于增值税销售额,这个没有异议,肯定就是10000元;但是,关于发票开具的步骤(一次开具还是对应上述收入分别开具)以及对象(全开给A还是分别开给AB),税法规定并不明确,谨慎起见,建议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会计可以成本结转,但税务需要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