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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花税缴纳
铂略用户60600215
提问于 2026-04-13 10:24
印花税征税对象,乃是应税凭证,比如合同。
对于销售、采购而言,则其征税对象乃是《买卖合同》以及视同《买卖合同》使用的订单、货单之类。
委托外部加工,则属于《承揽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这个业务无需纠结,另有专门文件明确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冲减2024年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对于这个问题,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5月13日)答复:企业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