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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4-23 11:03
是的,当年结转营业成本即可。因为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匹配确认,既然营业收入今年确认,营业成本也应今年确认。
并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收入、成本皆需要据实确认。您实际取得多少收入(要依税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计收入确认标准,不是说实际收到多少钱),就按照多少金额开票、确认收入;成本也是一个道理。
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费用应当入在实际发生年度,并且取得发票等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