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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界室电气设备安装及新建电力管线等移交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和印花税
福牛
提问于 2026-06-11 09:39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印花税肯定不用交。因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凭证所载金额;既然“免费无偿移交”,自然无需缴纳印花税。
增值税方面,参考增值税法以及部分12366答复口径,存在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可能。但是,我仍然想表达一下我的个人观点(仅仅“个人观点”),如上所述,“免费移交”的根本原因,乃是“不移交不给发电”,且有文件依据;那么,此项“免费移交”,实为购电成本构成部分,而非“无偿赠送”。我另举一例:您去租了辆车,车费1000元;但是约定,车辆加油由您负责,难道这能认定为您把这些油“无偿赠送”给对方了吗?
当然,以上乃是个人看法;您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实务处理仍应以税务机关掌握口径为准。
应当适用“月度工资薪金税率表”(是劳务所得,但适用此表),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上所述,若其“十几天”分在三个月里,则“分3个月发放”没有问题。但若实为连续,则上述操作存在税务舞弊风险。
个人认为是需要缴纳的。
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乃是工资薪金。而“财税〔2015〕72号”文件则明确,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可能有人质疑,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与企业只是劳务关系。但若如此理解,那向退休返聘人员支付款项,就不能叫工资了,只能叫劳务费,也不能用工资表核算,而要取得劳务费发票了。事实上,恐怕现实中不会用发票来入账吧。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工会、残联)或者征收部门(税务机关)了解一下具体政策把握情况。
我大致给您讲一讲要点吧:
一、开具、取得咨询费,必须业务真实、票实完全相符、三流一致,不能虚开发票(所谓“三方票”也是虚开),也不能以所谓“咨询费”的名义,拿走其他款项(比如分红)。(之前,见过外省某地方的某企业,给北京某公司开了几千万“咨询费”,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二、开票大类更改,其实也没有什么实质改变,具体开票项目还是“咨询服务”,只是大类是“签证咨询服务”还是“生产生活服务”,就是一种分类方式而已;但税率还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