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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7-27 10:58
按照《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签订上述用工协议,若实为全日制用工,仍可按照工资薪金核算。
如果按照市场价向员工销售餐食,则属于市场经营行为,若已如实、依法(关键价格符合市场公允原则)计提销项税额,则相应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既然“已向客户转让商品”,则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则对价显然应当包含增值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第三条,贵公司的业务属于债务重组。
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按账面价值确认)
贷:库存商品(按被强制执行的存货的账面价值确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被强制执行的存货的公允价值确认)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应付账款-库存商品-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