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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销售下摊余成本计算是否含增值税?为什么?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10-15 13:45
增值税不作融资、分摊,单独处理。比如上述“分期销售产品1650万(含13%增值税价)”,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 16500000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898230.03
主营业务收入 13719128.65
未确认融资收益 882641.32
期初摊余成本是13719128.65元,剔除1898230.03元的增值税。
应当自5月开始建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这儿是指法定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情形)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而“A公司没有入到长投等科目”,严格来讲,应当先把之前所入科目,调到这个科目;然后再做上面会计分录。
既然A公司确认了“主营业务成本”,显然乃是经营活动,则B公司需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