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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公司跟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贷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 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铂略会员70591624
提问于 2026-11-04 11:09
一、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二条规定,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既然“授信协议,(适用于流贷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 ”,则此协议即视为合同了。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可以税前扣除。以上述收据,再辅以报销凭证、资金支付流水、用人合同或者协议等即可。
上述办证费用,乃是工作需要,个人并未取得所得,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然,不能混用,将员工健康体检混作工作需要的健康证费用。
员工无偿提供午餐,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外部收费的需要缴纳增值税。
其实,换句话讲,就是之前买的那批货退回去了,因而“赔供应商3.5万”。那这样的话,就应当作为营业外支出,不应当开具发票。
当然,也可以协商一下,将此3.5万并入新的货物成本里面,一并按照新的货物开票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