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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所得税年报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该在哪张表填写呢?
【解答】您好!
一、现在不叫“营业税金及附加”,而是“税金及附加”。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二、(二)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年度申报时,需要填写主表第3行“税金及附加”以及《期间费用明细表》“二十、各项税费”。
1.2问您说的正确
3.长投是按什么方式核算,如果按权益法核算,进行了长投价值调整的话,需要填写105030报表。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您说的长期待摊费用按会计摊销金额填写账载金额列次,税收金额列次比较会计摊销期限是否低于最低3年,不低于的情况下,和会计账载金额一致就可以,否则按最低摊销三年计算金额填写税收金额列次,差额做调增。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差旅费补贴须有标准,不得滥用;具体标准建议直接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或者财政部门。变相发放工资性补贴、津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