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想问下汇算清缴中总分支机构分税表三项因素取数要取什么口径的数?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该怎么取数?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8-05-22 10:52
【解答】您好!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利息、手续费、佣金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保险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保费等全部收入。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本办法所称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上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数据和上年度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数据,是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的数据。
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根据最新规定(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经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支付借款利息等可以差额扣除,但扣除部分(利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这意味着,您开具的发票通常是“本金部分 + 利息部分”的组合:
本金部分:可开具专票或普票(视承租方需求而定)。
利息部分:只能开具普票。
开具什么种类发票,对你公司税负没有影响。
个人认为,您公司只是向A公司支付服务费;至于A公司再如何向客户提供服务、如何支付款项,那与您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只要您公司与A公司之前业务真实、三流一致、资料齐全,则不影响正常税前扣除。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捐赠税前扣除,需要四个条件:
一、公益性
二、间接捐赠
从上面“慈善基金会进行公益性捐赠现金”描述来看,这两个条件可能就符合了。
三、票据
即取得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受赠单位的印章。
四、比例
捐赠可以税前扣除的额度,为利润总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