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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
铂略会员70594855
提问于 2026-03-23 15:58
捐赠税前扣除,需要四个条件:
一、公益性
二、间接捐赠
从上面“慈善基金会进行公益性捐赠现金”描述来看,这两个条件可能就符合了。
三、票据
即取得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受赠单位的印章。
四、比例
捐赠可以税前扣除的额度,为利润总额12%。
必须是通过公益组织捐赠才可以税前扣除,您通过客户成立的慈善基金会进行捐赠,需要先确认是否属于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已经民政部门共同确定的公益捐赠组织,如果是捐赠支出在当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在后续三年可以结转扣除。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申报,并且需要倒推加入个税。公式为:
X-(X-800)*20%=856
解之得:
X(含税所得)=870,应扣个税14元,税后所得856元。
按照派遣人员岗位,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即可。
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并且符合抵扣条件,则其票面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不构成资产原值。“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附件《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长期资产原值,是指取得长期资产时的入账价值。
按照2026年最新政策,一项业务涉及多个税率,需要依照主要目的开票。如此所述,既然属于“租车”,这才是实质,所谓“服务”那是辅助“租车”,因此应当一并按照13%(动产租赁)开具发票。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