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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个人的房,以单位名义提供给税务局了,税务局把房卖出去了,然后房款打在单位,用来交税了。这笔房钱还用交税吗?(注:房子是个人的不是单位的,也没过户)
【解答】您好!
为了便于您理解,我把此业务略做改动,拆分、调整一下顺序。
张三欠李四1万元(对应:单位欠税1万元)。
张三没钱,但是有辆车。张三卖了这辆车,得到3万元;这3万元需要交税,这不难理解吧?
然后,张三用卖车的钱去还了李四1万元(对应:交了1万元欠税)。
如果我直接回答,单位需要交税,交了税再交税,看似不讲理;所以我只好这么拆一下。
当然,个人的房为什么给单位去卖,然后交税,那是他俩的事了。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