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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老师:公司注册3月14号,税务登记3月31日,请问需要申报季度所得税报表和3月份的增值税吗?
【解答】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上述规定,新办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税收征管法没有规定具体时间。具体的申报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一般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的次月15日前进行纳税申报,季度末15日内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贵公司注册3月14号,税务登记3月31日,一般应进行纳税申报,但如果3月31日之前未发生经营业务,应与税务机关沟通也可5月申报4月分的增值税,而企业所得税下一个季度申报。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