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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劳务服务代开发票须到国税部门代开。
每月累计代开金额不超过30000元免增值税,征收率为3%,应缴增值税=全部价款/1.03*0.03。个人所得税不超4000,按(所得-800)*20%,超4000,按所得*(1-20%)*20%计算,
【报送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件;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代开流程】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涉及差额征收和减免税款的,按照申报纳税规范和优惠办理规范有关事项要求办理。
不是很了解您想问什么,请进一步补充
劳务个税代开发票正常流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