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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如果5月工资当月计提进费用了,也已经申报个税了,若没钱欠发,形成欠发工资,6月有钱了,和6月一起发放,6月个税申报只申报6月份的,发放5.6月工资个税还需要合并在一起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因此,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多月工资某一个月一次发放,应分解到所属月份计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6月份的发放5.月工资,应通过补充申报,回到5月份进行申报纳税。专家建议报经主管机关审核处理,未经审核处理可能在系统中产生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