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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售自有房产
【解答】您好!
一、增值税(假设您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您用了“取得”一词,或者无意,但我依此解答,这个词有或者无很重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三条(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虽然只是“可以选择”,估计您就选择了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印花税:
按照1600万计算,税率万分之五。
三、附加税费:
按照应纳增值税额一定比例计算。(比如: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等)
四、土地增值税:这个又比较麻烦,您给的信息也不全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但是地价、成本不要重复扣除了;而且需要相关凭证)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五、企业所得税:
相关收入、成本、税费一并列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