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根据人大的决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因此,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只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执行新政策,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政策不变,按原政策执行;2019年1月日起,劳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按规定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