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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现在需要雇佣临时工,费用大约为20万元,应该怎样处理,企业才能节约成本
这里面涉及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选择,如何抉择,则须您依法、据实自行决定。
参考《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类似定义其他规定也有,这里可能最为直观。)
您如果属于非独立雇佣劳动关系,则按照工资薪金进行账务处理,不需要取得发票,但应依法缴纳社保。如果属于非雇佣独立劳务关系,则按照劳务费用处理,需要取得发票(从工人角度来讲,若其净收入确定,则所需税费自应以提供工资方式而由企业承担),但无缴纳社保之义务(非员工)。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如实开具,据实留存相关资料即可,比如上述批复,再就是拨款单据等。
对于自用的地下建筑物,区分以下情况:
1、该地下建筑物独立于地上建筑物: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注:工业用房产一般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或其他用房产一般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具体扣除比例,以各地要求为准。
2、该地下建筑物与地上建筑物相连:应将地下建筑物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参考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
财税地字[1987]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法规
一、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根据你的描述及上述规定,您地下污水处理厂一层属于房产税缴纳范围应该按上述公式计算房产税,地下二层我个人理解不属于房产税纳税范围,但建议您和主管税局确认一下为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由于目前已经过了“2022年10月31日”,因此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如何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