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连锁店经营模式的税务合规与管理
课程介绍:
随着商业连锁经营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我国连锁经营企业面临激励的竞争,加之金税四期来临,企业同时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企业要想实现高速稳定的发展,更需要合法合规的进行税务活动,从而规避风险。
作为连锁经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您是否也有这些困扰?
- “店中店”加盟店、专柜销售,不同连锁经营模式的纳税义务如何区分?
- 加盟费、开业补贴等常见店铺管理问题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 货物调拨、积分、员工激励等不同业务存在哪些税务风险?
铂略本次课程特邀税局官员现身说法,结合真实行业案例,分析各类连锁经营模式的经营特点与公司架构,明确在不同模式下主要经营业务的纳税义务划分与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合规有效的税务管理。
本课程重点介绍了连锁经营模式的各类纳税形式以及税务处理等风险分析。
讲师介绍:
晨 旭
某省稽查岗位和管理岗位能手
某省税务高端人才
晨旭老师从事税务工作二十年,是某省税务高端人才、省级税务局兼职培训师,并多次获全省稽查岗位和管理岗位能手称号。现为铂略普税知识宣传员。
模块介绍:
模块一:连锁经营模式的各类纳税形式比较
介绍了直营连锁、特许加盟、自由连锁等模式的纳税形式。
模块二:连锁经营模式下的税务风险分析
介绍了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区别,“服务费”、“店中店”的税务风险。
模块三:连锁经营模式中的财税业务处理
分析了“货物调拨”、“积分”、“员工激励”等业务的税务风险。
模块一:连锁经营模式的各类纳税形式比较
一、 连锁经营模式
• 直营连锁:总部直接运营;
• 特许加盟:只交加盟费,不管运营;
• 店中店:例如商超中的牛奶柜台等。
二、 直营连锁
• 直营连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权与管理权集中的零售机构所组成的,通常是大规模的零售商。也即总公司直接管控连锁店。
• 优点
1. 连锁店总部对各个连锁店有所有权,可实行统一管控;
2. 资本为一人所有,可与其他行业合作,实现资本增值;
3. 发挥信息、物流与现代化管理的整体优势;
4. 各连锁店在人才培养、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上保持一致;
5. 在全国各大城市开设分店,缩短与消费者的距离;
6. 功能相对集中,提高连锁店的市场竞争力。
三、 直营连锁下的会计核算
• 通常采用统一核算方式;
• 总部(含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实行独立的、统一的会计核算,分店(含子公司、分公司)不单独进行会计核算;
• 经营中发生的各项经营费用,均向总部报账核销,分店的所有账目必须并入总部或地区总部账目,同时分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账簿,并定期与总部或地区总部对账,分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核算。
四、 直营连锁下的纳税形式
• 增值税
1. 同一地区和城市的直营连锁企业,实行“总部——分店”管理模式。总部对分店的商品配送,作为内部移库处理,统一核算,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2. 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可在非总部所在地区或城市设置地区总部,实行“总部——地区总部——分店”的管理模式;
3. 总部对地区总部的商品配送,作为销售处理,由总部统一核算,统一向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
铂略注:以上纳税形式都是考虑地方税源利益的结果。
五、 特许加盟
• 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之间建立契约合作关系。被特许者按照合同要求,在一定区域内,有偿使用特许者的商标、商号、产品、服务、专利以及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同时,被特许者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